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贩假币走铁路不通!

百万元假币运输案判决
1998-07-30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林靖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记者林靖报道:7月22日,全国一特大运输假币案在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判决,被告人孙久昆因贩运100多万元假钞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,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。

1997年10月14日20:40许,孙久昆伙同他人携带一只装有119万余元假币的黑色密码箱,从广东省惠州北火车站窜上深圳开往北京西的106次旅客列车8号车厢。当日21:00许,值乘民警对列车进行安全检查,发现该密码箱,询问箱主,想提醒主人加强防护。孙不敢应声,等乘警离去,孙迅速将装有假币的黑色密码箱从行李架上取下,藏到8号车厢洗脸间的垃圾袋后。当其返回8号车厢时,闻听旅客举报的乘警已堵住去路,孙见状,提起密码箱欲跳下刚刚启动的火车逃跑,但被众人擒住。经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鉴定,起获的假币为电子扫描分色制版的机制假人民币,共计11971张,面值11971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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